数字认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0-2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强化公司在同行
业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未来战略
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已履行了现阶
段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天
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渝次 杜美杰 张文亮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