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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认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
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 2023 年薪酬计划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
责,基本完成了各自的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与其履职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资公司系统内企业经理层成员任
期制契约化管理工作的指引》《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二级企业负责
人薪酬管理办法》《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薪
酬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等情况制定的,薪
酬方案恰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
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薪酬方案恰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
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及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
已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同意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生产
经营的发展需求,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不会影响公司资
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加预计额度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同关联方北京中
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共计 6,000 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
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北京数字医信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类型为连
带责任保证。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
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渝次             杜美杰                张文亮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