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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曦航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5-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晨

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晨曦航空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1 月 25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

2869 号文《关于核准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4.2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3,799,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7,388,600.00 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6,410,4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到位,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000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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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8,407.12                18,407.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05.98                 6,233.92

                   合计                               25,013.10                24,641.04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2,342.71 万元(含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 170.6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2,856.83 万元(含待支付的发行费

用 368.26 万元、利息收入增加额 19.64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

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立足于航空领域,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航空机电产品及提供相

关专业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涉及航空惯性导航、航空发动机电子及无人机

领域。公司采购、生产的各个环节均大量占用营运资金,主营业务所需营运资金

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的占用。为了满足日常经营

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

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217.50 万元。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在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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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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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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