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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曦航空:关于签订激光陀螺采购合同即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17-064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激光陀螺
                     采购合同即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捷瑞”)采购棱镜式激光陀螺,采购金额 480 万元(含税)。
    由于北方捷瑞为晨曦航空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此采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
通过《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采购合同即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火炬大厦 1 幢 1 单元 11304 室
    法定代表人:夏建中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57831201Q
    经营范围:各类光电传感器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
术咨询;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备件、原辅材
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财务情况:2016 年营业收入 2,149.44 万元、净利润 200.86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234.80 万元、净资产 3,725.89 万元。
    2、交易双方的关系
    公司持有北方捷瑞 13.33%的股权,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方捷
瑞 86.67%的股权,因此北方捷瑞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向北方捷瑞采购激
光陀螺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拟采购激光陀螺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80 万元(含税);向北方捷瑞采
购的激光陀螺属于棱镜式激光陀螺,该陀螺目前国内仅北方捷瑞一家生产,市场
上无相同产品的参考价格,双方依据市场上类似的产品(反射镜式激光陀螺)的
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
    四、合同主要条款情况
     出售方: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成交金额:总成交金额为 480 万元(含税)
    2、 结算方式、支付期限:需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采用电汇或现
金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供方 90%的货款,剩余 10%的货款一年内结清,结算方
式同前。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向北方捷瑞
采购的激光陀螺是激光惯性导航系统的核心部件,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航空机电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外购激光陀螺是公司目前的模式。2010 年北方捷瑞
成为公司供应商,开始为公司提供激光陀螺产品,一直作为公司激光陀螺采购的
供应商,为公司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激光陀螺货源,另外,公司作为北方捷瑞股东
之一,在货源获取上具有优先权,确保了进货渠道稳定。
    上述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的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北方捷瑞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拟与北方捷瑞签订的采购合同,公司向北方
捷瑞采购的总金额为 2024 万元(含税),其中,采购激光陀螺为 1920 万元(含
税),采购 GCT-A 型综合测试系统为 104 万元(含税),除此之外,公司未与
北方捷瑞签订其他采购合同。
    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的采购合同》涉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
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查阅有关详细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
照市场上类似产品的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