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5-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晨曦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晨曦航空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6] 2869 号文《关于核准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2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7,379.90 万元,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738.86 万元后,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4,641.0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到位,
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000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航空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8,407.12 18,407.1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05.98 6,233.92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25,013.10 24,641.0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195.58 万元,其中航空
机载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8,407.12 万元,累计已投
入 2,214.35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6,233.92 万元,累计
已投入 981.2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1,498.4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
利息净收入 374.59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将上述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立足于航空领域,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航空机电产品及提供相
关专业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涉及航空惯性导航、航空发动机电子及无人机
领域。公司采购、生产的各个环节均大量占用营运资金,主营业务所需营运资金
主要体现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的占用。为了满足日常经营
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
2
率 4.3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217.50 万元。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在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存在未按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国信证券
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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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涛 魏安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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