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关于与南京润科、陕西民营发展基金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0-068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京润科、陕西民营发展基金签署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和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终止相关合作协议的议
案》《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已于近日签署了相关终
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6 日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润
科”)以及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
简称“认购协议”)。
鉴于公司已修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经公司与南京润科、
陕西民营发展基金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和认购协议,并于近日
签署了《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协议之终止协议》《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
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西安
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统称“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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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南京润科签订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
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内容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2、《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终止的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自本终止
协议生效之日起即不再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享有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双
方停止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商业合作安排。
2、双方同意,《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战略合作协议》终止后
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严格遵守。
第二条 费用和补偿
双方同意,双方就终止《战略合作协议》不产生补偿及违约金责任。
第三条 效力
1、本终止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生效。
2、本终止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因《战略合作
协议》项下任何事项向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不存在依据《战略合作协议》需
向他方履行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则该
方应被视作违反本终止协议。违约方应依本终止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赔偿守约方
2
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认购
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终止股份认购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股份认购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自本终
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即不再按照《股份认购协议》享有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
双方停止执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商业合作安排。
2、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
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严格遵守。
第二条 费用和补偿
双方同意,双方就终止《股份认购协议》不产生补偿及违约金责任。
第三条 效力
1、本终止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生效。
2、本终止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因《股份认购
协议》项下任何事项向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不存在依据《股份认购协议》需
向他方履行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则该
方应被视作违反本终止协议。违约方应依本终止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
(二)与陕西民营发展基金签订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
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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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内容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2、《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合作终止的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战略合作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自本终止
协议生效之日起即不再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享有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双
方停止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商业合作安排。
2、双方同意,《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战略合作协议》终止后
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严格遵守。
第二条 费用和补偿
双方同意,双方就终止《战略合作协议》不产生补偿及违约金责任。
第三条 效力
1、本终止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生效。
2、本终止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因《战略合作
协议》项下任何事项向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不存在依据《战略合作协议》需
向他方履行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则该
方应被视作违反本终止协议。违约方应依本终止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赔偿守约方
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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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终止股份认购
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股份认购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自本终
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即不再按照《股份认购协议》享有任何权利、履行任何义务,
双方停止执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商业合作安排。
2、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在《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
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严格遵守。
第二条 费用和补偿
双方同意,双方就终止《股份认购协议》不产生补偿及违约金责任。
第三条 效力
1、本终止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生效。
2、本终止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因《股份认购
协议》项下任何事项向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不存在依据《股份认购协议》需
向他方履行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终止协议项下之义务,则该
方应被视作违反本终止协议。违约方应依本终止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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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之终止协议》;
4、《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润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认购
协议之终止协议》;
5、《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6、《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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