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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曦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8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西
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我们作为西安晨
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
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
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信息
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经营性现
金流情况、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符合《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5、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资明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是依据
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进
行了认真核查,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在审阅了有关
详细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富有 ____________    薛小荣 _____________   杨嵘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