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7-04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经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
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军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和经营需求,结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智能”),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
币 6,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权,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古檀大道 69 号。
奥联智能经营范围暂定为:汽车电器配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五金、建材、
摩托车电器配件、模具工装设备加工、销售;塑料销售;汽车电子、模具技术开
发;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的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范围、出资方
式等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奥联智能的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