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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议案》,变更“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
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0 号文核准,根据《关于南
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16】98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交 易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币
197,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67,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75,832,200.00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
验[2016]4801 号”验资报告,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万元)
 年产300万套电子油门踏板总成自动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4,628.03
          生产线建设项目                       京鼓楼支行
 年产100万套换挡控制器自动化生产线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5,744.75
              建设项目                      京江宁支行

 年产50万套欧IV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3,671.49
     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司南京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538.95
                                              邺支行

                合计                                           17,583.22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
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原实施地点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公司变更本项目
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
更为: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2、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处于南京市高淳区,人力成本相对比较低,对
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提供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维护股东利益。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产业链,实
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
资源,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
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
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全
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此议案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
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全资
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
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
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
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
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
点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
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
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南京奥
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有利于扩大公司产业链,集中优势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和发展规划,能够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实质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南京证券对奥联电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