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迎光)2018-04-24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迎光)
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会议。我按照《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召
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
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会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同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许迎光 7 7 0 0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董事会议
案及其它事项发表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予出席。
二、2017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本人在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财
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3、本人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 本人在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7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2017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
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2017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
司的情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
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3、2017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2017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
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
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
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在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运营决策等方面建言献策。2018 年度,本人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
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迎光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