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8-04-2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奥联
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联电子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0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9.86 元,共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72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1,480.40
万元、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656.38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83.2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8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18,279.60
2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227.32
3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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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487.52
5 减:银行手续费 22.50
6 加:利息收入 279.00
7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应结余额 15,194.30
8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实际余额 15,194.30
9 差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金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9550880032192800202 募集资金专户 245.5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邺支行 0144270000000116 募集资金专户 417.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125904184410403 募集资金专户 122.4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699110841 募集资金专户 3,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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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理财产品户 4,5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邺支行 理财产品户 3,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理财产品户 3,700.00
合计 15,194.3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83.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7.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末累计
承诺投资 投入金 置换金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入金
总额(1) 额 额 (%)(3)=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化
年产 300 万套电子
油门踏板总成自动 否 4,628.03 732.51 159.90 892.41 19.28% 2019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100 万套换挡
控制器自动化生产 否 5,744.75 972.76 139.90 1,112.66 19.37% 2019 年 1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线建设项目
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
是 3,671.49 376.89 140.80 517.69 14.10% 2019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机电子节气门自动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3,538.95 145.16 - 145.16 4.10% 2019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17,583.22 2,227.32 440.60 2,667.92 15.17% — —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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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
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原实施地点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后本项目
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地点
变更为: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鉴[2017]2118 号《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
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440.6 万元。其中:年产 300 万套电子油门踏板总成自动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 159.90 万元,已置换 159.90 万元;年产 100
万套换挡控制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 139.90 万元,已置换
139.90 万元;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
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140.80 万元,已置换入 140.80 万元。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86.36 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 626.96 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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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及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投资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 2017 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 28,600.00 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
17,400.0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为 157.8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11,200 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联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
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联电子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对账单核对等多种方
式,对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审批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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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的公告、相关会议决议等支持性文件资料,并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联电子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奥联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
资金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奥联电子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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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孔玉飞 肖爱东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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