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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
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加强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拟以自有资金与自
然人崔勇、戴土金、冯建中、吴芳及法人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
同设立“南京奥联智驱电子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核准暂定名,以下简称“奥联智
驱”)。奥联智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75.00 万元,占比
35.00%。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投资方冯建中为公司副总经理,吴芳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冯建中与吴芳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故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议情况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
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芳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
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章程》第一百条等有关规定,未经股东
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据此,本次对
外投资设立公司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名称:崔勇

    住址:长春市朝阳区****

    身份证:321102********0592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从 2017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生产准备部部长。
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

    (二)名称:冯建中

    住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

    身份证号:320921********3337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从 2012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名称:吴芳

    住址: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身份证号:340223********812X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从 201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南京奥联汽车电子
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四)戴土金

    住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向前路*****

    身份证:440803********2020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五)名称: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吉研究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中路 11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DDNF3N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4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与自动驾驶汽车关键零部件、软件、装备和技术的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雷雨龙                                 150.00                    15.00%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
                                           100.00                    10.00%
    有限公司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
                                           300.00                    30.00%
    股份有限公司

    张广辉                                 350.00                    35.00%

    王晨                                   100.00                    10.00%


    奥吉研究院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成立,为公司参股 30.00%的公司,目前处于发
展的初期。

    以上交易对手方中,自然人崔勇,公司高管冯建中及公司高管、董事吴芳与公
司除了正常的工作事务关系外,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自然人戴土金及参股公
司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往来。

三、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奥联智驱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法定代表人:崔勇

       经营范围:柴油机电控排气蝶阀、电动水泵、电动油泵等汽车电子产品开发、
生产及销售;硬件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奥联智驱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股东各方出资及股权比

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崔勇                                50.00       货币                  10.00%

冯建中                              50.00       货币                  10.00%

吴芳                                25.00       货币                   5.00%

戴土金                              25.00       货币                   5.00%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
                                   175.00       货币                  35.00%
器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
                                   175.00       货币                  35.00%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奥联智驱设立的具体事宜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各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均同意以现金方式
出资新设立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情况

    奥联智驱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崔勇出资 50.00 万元,
占比 10.00%;自然人冯建中出资 50.00 万元,占比 10.00%;自然人吴芳出资 25.00
万元,占比 5.00%,自然人戴土金出资 25.00 万元,占比 5.00%;公司出资 175.00
万元,占比 35.00%;南京奥吉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资 175.00 万元,占比
35.00%。

    (二)主营业务:

    柴油机电控排气蝶阀、电动水泵、电动油泵等汽车电子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
硬件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利润分配: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
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按照
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四)合资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资协议将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签署并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以自有资金与相关各方共同成立公司,一方面利用自然人的资金优势,
同时借助奥吉研究院的政府支持及研发经验,结合公司与各主机厂的合作资源优势,
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打破国际供应商垄断的局面,满
足主机厂需求的同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是视新公司发展情况,为
公司长远发展和资本运作提供条件。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 175.00 万元对外投资,投资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有助于公司开拓新的
产品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七、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本次与合作方新设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财务管理
等经营风险;同时尽管公司已就相关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判
断,但由于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发展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新设公司的技术
开发能力、新产品业务推广等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人冯建中、吴芳与公司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九、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股权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