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并于 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
励计划。公司将对首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7 人共计 176.7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176.70 万股变更为 16,000.00
万股。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
要求如下:
1、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 号,南京奥联汽
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 2019 年 2 月 13 日起 45 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薛娟华
(4)联系电话:025-52102633
(5)传真号码:025-52102616
(6)邮政编码:211100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