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江苏新材料产业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茂投资”)和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材料投资”)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871,90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1572%)和 1,363,43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28%)。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收到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要求终止以上减 持计划;同日,公司收到了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在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分别减持股份不超过 5,7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5236%)和 4,1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4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2 月 25 日 10.1629 35,000 0.0216 2 月 28 日 10.0300 10,000 0.0062 3月1日 9.9418 16,511 0.0102 3月4日 10.1300 19,000 0.0117 3月5日 10.2847 76,000 0.0470 3月6日 10.7073 15,000 0.0093 3月7日 10.8480 10,000 0.0062 3 月 11 日 10.6901 14,300 0.0088 3 月 12 日 11.0354 13,000 0.0081 集中竞价 金茂投资 3 月 13 日 11.0373 134,600 0.0832 交易 3 月 18 日 10.5246 108,000 0.0668 3 月 19 日 10.5941 59,000 0.0365 3 月 20 日 10.8344 109,000 0.0674 3 月 21 日 10.8157 70,000 0.0433 3 月 22 日 10.7481 63,000 0.0389 3 月 25 日 10.6889 18,000 0.0111 3 月 26 日 10.8689 18,000 0.0111 3 月 28 日 10.4900 40,000 0.0247 3 月 29 日 10.4774 70,000 0.0433 合 计 - - - 898,411 0.5553 截至到 2019 年 5 月 29 日,金茂投资减持公司股份 898,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5553%)。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2 月 25 日 10.1620 25,000 0.0155 新材料投 集中竞价 2 月 28 日 10.0300 10,000 0.0062 资 交易 3月1日 9.9350 10,000 0.0062 3月4日 10.1247 17,000 0.0105 3月5日 10.2822 46,000 0.0284 3月6日 10.6880 10,000 0.0062 3月7日 10.8280 5,000 0.0031 3 月 11 日 10.6940 10,000 0.0062 3 月 12 日 10.9536 11,000 0.0067 3 月 13 日 11.1142 73,000 0.0451 3 月 18 日 10.5137 79,000 0.0488 3 月 19 日 10.5911 45,000 0.0278 3 月 20 日 10.8356 82,000 0.0507 3 月 21 日 10.8252 27,000 0.0167 3 月 22 日 10.7565 68,000 0.0420 3 月 25 日 10.7386 11,200 0.0069 3 月 26 日 10.8700 21,000 0.0130 3 月 28 日 10.4575 72,000 0.0445 3 月 29 日 10.4651 79,300 0.0492 合 计 - - - 701,500 0.4337 截至到 2019 年 5 月 29 日,新材料投资减持公司股份 701,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33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600,000 4.0799 5,701,589 3.5246 金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0 4.0799 5,701,589 3.5246 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新材 合计持有股份 4,807,200 2.9717 4,105,700 2.5380 料投 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7,200 2.9717 4,105,700 2.53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本次减持与其 2018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 持计划一致。 3、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截止本披露日,此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结束。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茂投资”)、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投资”)。 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 5,701,589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3.5246%;新材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为 4,105,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2.53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 4、减持时间区间:本减持计划由公司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 5.1 常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数量 5,7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236%。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2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数量 4,100,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5345%。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 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金茂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奥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如有意向减持奥联电子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 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股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单位持股数量的 100%。 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 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机构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机构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或 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机构承诺将该部分股票出售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2、新材料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奥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持有南京奥联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并自南京 奥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 有的南京奥联股份,也不由南京奥联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实际执行 的锁定期,以上述期间中孰长者为准。 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 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机构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机构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或 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机构承诺将该部分股票出售所取得的收 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3、截止本公告日,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金茂投资和新材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