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
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成维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成

维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经了解,成维女士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吴新开、张松柏、吴海鹏

                                                    2019 年 10 月 29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新开                  张松柏               吴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