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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补充2020-04-0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补充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就选举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对独立
意见进行补充说明,补充后的独立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选举赖满英女士、傅宗朝先生、陈光水先生、赖振东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赖满英女士、傅宗朝先生、陈光水先生、赖振东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
经历等材料,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未发现
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本次董事的提名,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选举议案提交至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新开、张松柏、吴海鹏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