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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1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通过对陈光水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审核,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程序合法。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选举陈光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吴新开、张松柏、吴海鹏

                                                           2020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