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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