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奥联
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联电子”或“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联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9号)核准,奥联电子以12.96元/股的
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11,111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14,4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审计费、律师费、信息
披露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33.1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12.10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31日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2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截止2022年12月
31日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2,462.48万元。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年初余额 9,660.18
2 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
1
3 减:本期补充流动资金 8,600.00
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46
5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期末余额 1,075.64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
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075.64万元,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0150200000002794 1,075.64
专户
2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公司将募集
资金8,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未达
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剩余或节余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剩余或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075.64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公
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继续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结论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联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25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联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对账单核对等多种方
式,对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审批单、合同、
付款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的公告、相关会议决议等支持性文件资料,并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联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铮
肖爱东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