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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95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
 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等议案;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 年 9 月 27 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66 元/股
        3、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 78 名,授予数量为 149 万股。具体分
 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张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5.37%        0.05%
 贺亮               财务总监                 8.00           5.37%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3.00          89.26%       0.83%
               (76 人)
                 合计                       149.00         100.00%       0.93%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5、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公司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原 82 名激
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数、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
数由 82 名调整为 78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2 万股变更为 149 万股。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确
定的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均
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性、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00%
解除限售期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00%
解除限售期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00%
解除限售期
             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8-2020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
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
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
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回购注销。
    二、 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799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 78 名激励对象以货
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7,373,4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49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5,883,4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
股本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26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61,490,000.00 元,股本
161,490,000.00 元。
    三、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四、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加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权激励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份)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63,000,000      39.38%    1,490,000    64,490,000    39.93%
   股东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97,000,000      60.62%            0    97,000,000    60.07%
   股东
   合计      160,000,000   100.00%      1,490,000   161,490,000   100.00%
    五、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61,490,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60 元/股。
    六、 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6,000 万股增至
16,149 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廖荣华先生
在本次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6,1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8.25%,本次授予完成
后,廖荣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20 万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37.90%。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