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之核查意见2019-03-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之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移为通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航”)进行增资的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移
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4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6,96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同总金额 3,694.06
万元(含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金额 154.70 万元),考虑增值税进项税 154.70
万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净额为
53,420.6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05 号《验资报告》。
移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建设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投入金额 期
1 基于多制式通信技术系列 30,516.59 30,516.59 3年 公司、深圳移航、
1
序 募集资金 建设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投入金额 期
产品升级项目 合肥移顺、上海
移兴(注 2)
公司、深圳移航、
基于多普勒定位测向系统
2 9,819.58 9,819.58 3年 合肥移顺、上海
的车辆定位解决方案项目
移兴
公司、深圳移航、
3 研发中心项目 19,168.93 13,084.48(注 1) 3 年 合肥移顺、上海
移兴
合计 59,505.10 53,420.65(注 1)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20.65 万元,较原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53,488.90 元少 68.2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3,152.73 万元减少为 13,084.48 万元。
注 2:合肥移顺、上海移兴的公司名称分别为“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
移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增资 1,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
成后,深圳移航的注册资本将由 4,0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891344K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瑞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
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西路泰然工业区 210 栋厂房 5B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8 日
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
开发与销售(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
作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移动通信产品终端
经营范围 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设备、电
子产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等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移动通信产品终
端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股权结构 移为通信 100.00%控股
深圳移航最近两年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2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18 年末/2018 年度 2017 年末/2017 年度
总资产 6,773.05 3,297.21
净资产 6,258.99 2,965.06
净利润 2,281.73 298.67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深圳移航,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
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增资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
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
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对深圳移航进行
增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深圳移航进行增资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3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移为通信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移
航进行增资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余东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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