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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移为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廖荣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包含 2 名独
立董事)。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四次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经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本次发行方案中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的调整,涉及调
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做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
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
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72,665,100 股(含
本数),并以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的要求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
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
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6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金金额
  1                   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          35,555.11      15,177.18
  2              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            14,749.74      10,716.69
  3                      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14,043.30       7,706.13
                             合计                          64,348.15      33,6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
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
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等情况,编制了《上
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
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上海移为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
填补措施(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