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6-28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上海移为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雷良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雷良海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
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
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
生冲突。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Queclink Wireless Solutions Co., Ltd.
   (3)设立日期:2009-06-11
   (4)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5)股票上市时间:2017-01-11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移为通信
   (8)股票代码:300590
   (9)法定代表人:廖荣华
   (10)董事会秘书:张杰
   (11)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12)邮政编码:201101
   (13)联系电话:021-54450318
   (14)传真:021-54451990
   (15)互联网地址:www.queclink.com
   (16)电子信箱:stock@queclink.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雷良海,其基本情况
如下:
   雷良海先生:男,196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1986 年 7 月至 1989 年 9 月任苏州铁道师范学院教师、团委书记,1991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上海理工大学金融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财务处处
长、审计处处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2017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机械工业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审
计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起止时间:2021 年 7 月 7 日-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
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
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张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 500 弄 30 号
    邮政编码: 201101
    联系电话:021-54450318
    公司传真:021-544519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
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
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雷良海
                                               2021 年 6 月 28 日
          附件: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雷良海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