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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08-2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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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



                                                                   Tang, Tsz Ho Michael
       廖荣华                          彭嵬
                                                                       (邓子豪)



        王欣                          雷良海


全体监事:



       王晓桦                          金益                               汪洁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廖荣华                          彭嵬                               贺亮



        张杰                           聂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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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9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3
第三节保荐机构(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5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8
第六节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 33
      二、查询地点....................................................................................................... 33
      三、查询时间.......................................................................................................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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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移为通信、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机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实施细则》                     指
                                      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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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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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1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341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5 时,国信证券累计收到移为通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
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
     2021 年 8 月 17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 2021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止,移为通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4,445,399 股,发行价格为
23.2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5,999,980.74 元(大写:叁亿叁仟伍
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柒角肆分),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6,114,987.5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29,884,993.21 元 ,其中 : 股本 人民 币 14,445,399.00 元 ,资 本公积 人 民 币
315,439,594.21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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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为 14,445,399 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15,737,704 股(含 15,737,704 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即不低于 21.35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3.26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95%。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999,980.74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6,114,987.5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29,884,993.21 元,未超过本次拟
募集资金总额 33,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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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3.26 元/股,发行数量
14,445,399 股,募集资金总额 335,999,980.74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2,378           81,000,112.28     6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2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            2,149,613           49,999,998.38     6
     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3                                               1,719,690           39,999,989.40     6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8,744           32,999,985.44     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1,418,744           32,999,985.44     6
     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6                                               1,289,767           29,999,980.42     6
     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859,845            19,999,994.70     6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
8                                                773,860            17,999,983.60     6
     限公司
9    朱洁                                        472,914            10,999,979.64     6
10   岳亚梅                                      429,922             9,999,985.72     6
11   UBS AG(瑞士银行)                          429,922             9,999,985.72     6
               合计                           14,445,399       335,999,980.7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
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
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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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向深交所报送《上海移
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
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56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1 名及《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6 名,共计 173 名,具体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基金公司 54 家;证券公司 30 家;保险机构 18 家;QFII1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30 家;自然人 20 名;共计 173 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8 月 6 日(T-3 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
向上述《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询价对象列表内的 156 名投资者及《发行方案》报
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的 11 名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8 月 10 日向在此期间新增意向的 6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新增的 17 名意向投
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投资者类型
 1      杨哲                                                   自然人
 2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3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4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5      岳亚梅                                                 自然人
 6      青岛众石嘉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机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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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8     陈树林                                                 自然人
 9     简江                                                   自然人
 10    朱明华                                                 自然人
 11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12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13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机构
 14    UBS AG(瑞士银行)                                     QFII
 15    谢恺                                                   自然人
 16    林春晓                                                 自然人
 17    王政                                                   自然人

      上述 17 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 11 名投资者: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UBS AG(瑞士银
行)、岳亚梅、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理成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哲、朱明华、林春晓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T 日)参与询
价,其中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崇海投资有限公司、UBS AG(瑞士银行)、岳亚梅获得配售。经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以上 11 名投资者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
规的相关规定。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8 月 11 日(T 日)8:30-11:3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
证下,共有 25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
共同核查确认,另有 2 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但未
提供报价,被认定为无效申购剔除外,上述 25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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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 25 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资金总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元/股)   额(万元)
 1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1.78       2,000
                                                                26.69       1,500
 2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9       1,800
                                                                23.19       2,00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            23.78       3,000
 3
       投资基金                                                 22.94       6,000
                                                                23.78       4,000
 4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22.94       8,000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风景 PIPE 私募证券
 5                                                              21.36       1,000
       投资基金
                                                                24.20       1,000
 6     朱洁                                                     23.80       1,100
                                                                22.80       1,200
                                                                23.78       1,000
 7     UBS AG(瑞士银行)
                                                                22.05       3,000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汇远量化定增私募
 8                                                              23.10       1,000
       证券投资母基金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汇远量化定增 3 期
 9                                                              23.10       1,000
       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9            22.20       1,000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60       1,500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60       1,5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
 12                                                             23.31       3,300
       证券投资基金
                                                                24.61       3,300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00       5,300
                                                                22.68       1,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
 14                                                             21.99       1,200
       券投资私募基金”
                                                                21.35       1,500
 15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00       1,000
                                                                26.02       2,400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09       4,500

                                          11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3.26           10,500
                                                                22.06           2,000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73           4,200
                                                                21.36           10,400
 1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88           8,000
                                                                24.00           2,000
 19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22.00           2,000
                                                                21.50           2,000
                                                                23.10           1,000
 20    朱明华
                                                                21.80           2,000
                                                                23.80           1,000
 21    岳亚梅
                                                                21.35           1,000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
 22                                                             23.70           5,000
       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23    杨哲                                                     22.00           1,000
 24    饶雄伟                                                   21.36           1,000
 25    林春晓                                                   21.86           2,0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以 23.26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4,445,399 股,认购总金额为 335,999,980.74 元。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11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及限售
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82,378       81,000,112.28       6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2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           2,149,613       49,999,998.38       6
      资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3                                              1,719,690       39,999,989.40       6
      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8,744       32,999,985.44       6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1,418,744       32,999,985.44       6
      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6                                                1,289,767       29,999,980.42      6
       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859,845       19,999,994.70      6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
 8                                                  773,860       17,999,983.60      6
       限公司
 9     朱洁                                         472,914       10,999,979.64      6
10     岳亚梅                                       429,922           9,999,985.72   6
11     UBS AG(瑞士银行)                           429,922           9,999,985.72   6
                 合计                            14,445,399     335,999,980.74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
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询价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
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482,3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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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基金)

名称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 4588 号 6 号楼 315-3 室(上海三星经
住所
                     济小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邓跃辉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ADL8C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2,149,613 股,股份限
售期为 6 个月。

       3、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景林景泰丰收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009,45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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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418,7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418,744 股,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

       6、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信南方大厦 2402-01 房
法定代表人            罗凌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8046949U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
经营范围              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
                      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许可经营项目是: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859,84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 8 号院 2 号楼 12 层 02-1501 号 01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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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4437564X1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
                     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经营范围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773,860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8、朱洁

姓名                 朱洁
身份证号             3326241969********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杭州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朱洁本次认购数量为 472,91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岳亚梅

姓名                 岳亚梅
身份证号             3304251978********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岳亚梅本次认购数量为 429,9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UBS AG(瑞士银行)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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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 1,
住所
                     4051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UBS AG(瑞士银行)本次认购数量为 429,9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
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
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
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岳亚梅、朱洁为自然人,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2、UBS AG(瑞士银行)为 QFII,其认购资金为 QFII 自有资金,因此无需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3、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
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其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涉
及向他人募资情形,已提供自有资金承诺函及无需备案的说明文件。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
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1 只产品为公募产品,因此无需私募基
金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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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45 只产品、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3 只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2、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睿
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
记和产品备案。
       3、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
管理人登记。其认购资金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三)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
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投资者类别/     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风险承受等级    是否匹配
 1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
 2                                                            专业投资者 I     是
        投资基金
 3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专业投资者 I     是
 4      岳亚梅                                               普通投资者/C4     是
 5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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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朱洁                                                 普通投资者/C4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5 号私募
 8                                                           专业投资者 I   是
       证券投资基金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深圳市崇海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
 11                                                          专业投资者 I   是
       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11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的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

易安排

      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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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张存涛、余东波
   项目协办人:张达
   项目组成员:黄苏越、肖雨曦
   联系电话:021-60871325
   传真:021-60933172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陈炜、王璇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一芳、张叶盛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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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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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持股比例
                                                                (股)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6.00%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6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6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66%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5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4%
        基金
 6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7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7%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
 8      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66,612.00     0.37%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科
 9      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      基金、理财产品等            909,300.00      0.31%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93,165.00      0.31%
                           合计                               181,693,697.00        62.6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人类别
                                                                    (股)          比例
 1      廖荣华                          境内自然人            104,346,720.00        34.29%
 2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639,120.00       12.04%
 3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7,999,120.00        9.2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97,560.00     1.5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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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5     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   基金、理财产品等            2,149,613.00    0.71%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6     国高新技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63,880.00    0.61%
       基金
 7     彭嵬                            境内自然人                  1,822,500.00    0.60%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
 8                                     基金、理财产品等            1,719,690.00    0.57%
       丰收3号私募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基金、理财产品等            1,418,744.00    0.47%
       轻盐智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10    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            1,355,720.00    0.45%
       投资基金
                         合计                                 184,112,667.00      60.5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4,445,39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
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廖荣华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 4G 和 5G 通信
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无线 M2M 领域,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模、
改善和提升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的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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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
会构成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
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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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保荐机构(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
求。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
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
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
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
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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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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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授权和批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发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
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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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余东波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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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炜                       王璇




    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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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一芳                      张叶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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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8 月 21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一芳                      张叶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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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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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深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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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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