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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移为通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88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9 月 14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5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63 元/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4 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为通信”)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1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
    4、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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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完成情况

          (一)授予情况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7月27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5万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4名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6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限   占本次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编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拟授予权益总数   告之日公司总股
号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彭嵬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6             1.41%           0.0206%
2     贺亮         中国     财务总监              6             1.41%           0.0206%
3     聂磊         中国     副总经理              6             1.41%           0.0206%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
                                                 3.5            0.82%           0.0120%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 人)
       合计(无预留,共计 4 人)                 21.5           5.06%           0.0740%
          注:1、上述任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截至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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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
度,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69%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103%                    6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154%                    10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A              An≤A<Am              X=(A-An)/(Am-An)*20%+80%
                            A<An                               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
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
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80%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
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
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与2021年7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中内容一
致。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ZA15409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
纳 的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 民币 2,070,45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1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855,450.00元。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2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新增股份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140,173    30.94%      215,000      94,355,173    30.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171,826   69.06%         -         210,171,826   69.02%

      总计           304,311,999   100.00%     215,000      304,526,999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
本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30元/股。

     九、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4,311,999股增
加至304,526,99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廖荣华先生系公司实际

                                       6
控制人,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4,346,720股,占公司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完成前股本总额的34.29%。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廖荣华
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授予完成后股本总额的34.27%,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十一、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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