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信威顾问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 8)。股东精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速国际”)、信威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威顾问”)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 2 年 9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4,576,966 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精速国际、 信威顾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 持本公司股份为:4,576,800 股、4,576,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上述股 东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 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 减持期间 比例 名称 方式 (元/股) (股) (%) 集中 2022.9.13 至 2022.9.27 11.89 1,888,000 0.41 精速 竞价 2022.10.10 至 2022.10.28 11.51 2,688,800 0.59 国际 合计 11.67 4,576,800 1.00 信威 集中 2022.9.13—2022.9.27 11.90 1,857,940 0.41 顾问 竞价 2022.10.10—2022.10.28 11.50 2,719,000 0.59 合计 11.66 4,576,940 1.00 二、 减持股份比例达 1%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谢斐道 482 号兆 香港九龙荔枝角青山道 702-704 住所 安广场 10 楼 6 室 号合兴工业大厦 7 楼 D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移为通信 股票代码 300590 增加 □ 有 □ 变动类型 一致行动人 减少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精速国际有限公司 信威顾问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 4,576,800 1.00 4,576,940 1.00 合 计 4,576,800 1.00 4,576,94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54,958,680 12.01 50,381,880 11.01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精速国际 54,958,680 12.01 50,381,880 11.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合计持有 41,998,680 9.18 37,421,740 8.18 股份 信威顾问 其中:无限售条 41,998,680 9.18 37,421,740 8.1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 股份 减持 计划 的预 披露公 告》 (公 告编 号:2022-038)。股东精速国际、信威顾问计划在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年 9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76,966 股, 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以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背减 持计划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日,精速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50,381,880 股,信威顾问持有公司 股份 37,421,740 股,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精速国际、信威顾问本次减持计 划全部实施完毕。 4、 股东精速国际、信威顾问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 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备查文件 股东精速国际、信威顾问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