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 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 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18 号) 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财通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等 11 名 特 定 认 购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股 票 14,445,399.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26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止,本 公司实际已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1 名特定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45,399.00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35,999,980.74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 3,710,000.00 元(含税)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332,289,980.74 元,再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 1 不含税)合计 2,614,987.53 元后,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 210,0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884,993.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440.57 万元,具体 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1.12.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853,499.67 减:2022 年度项目支出 64,411,548.12 2022 年购买理财产品 945,000,000.00 2022 年度银行手续费 2,893.14 2022 年度补充当期流动资金 98,000,000.00 2022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 360,000.00 加:2022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6,286,184.04 2022 年理财产品赎回 983,000,000.00 2022 年收到归还补流资金 89,000,000.00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365,242.45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虹桥商 务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移顺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顺”)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及 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共同承担 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航”)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共同承担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移锋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锋”)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上海虹 移为通信 310065138013004125722 活期存款 2,051,943.35 桥商务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移为通信 行股份有限公司 98280078801800003580 活期存款 5,961.49 闵行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移为通信 121916593110901 活期存款 302,950.40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合肥移顺 行股份有限公司 98280078801600003581 活期存款 3,267,234.02 闵行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移航 限公司上海徐家 755927177210517 活期存款 738,529.58 汇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移锋 限公司上海徐家 755958288610707 活期存款 998,623.61 汇支行 合计 7,365,242.45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4 募集资金总额 32,988.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41.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40.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本年度投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金额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 否 15,177.18 15,177.18 5,441.55 6,403.56 42.19% 2024 年 8 月 17 日 6,319.61 是 否 业化项目 2.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 否 10,716.69 10,716.69 638.74 675.55 6.30% 2024 年 8 月 17 日 135.44 是 否 产业升级项目 3.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否 7,094.63 7,094.63 360.86 361.46 5.09% 2024 年 8 月 17 日 -389.06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988.50 32,988.50 6,441.15 7,440.57 22.56% 6,065.9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主要是:该项目产品类型系公司开拓的新领域,市场开拓需要一定的周期。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三)。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三)。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5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四、(四)。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七)。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4G 和 5G 动物溯源 工业无线路由器 合计 先期投入金额 20,283,148.96 1,720,167.17 28,133.73 22,031,449.86 注:公司未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上表金额也未单独经会计师鉴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 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增 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上海”为实施地点。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 意以增资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深圳移航、合肥移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移航进行增资 4,000 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合肥移顺进 行增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移航的注册资本将由 6,000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合肥移顺的注册资本将由 3,600 万元人民币 增加至 5,600 万元人民币。 3、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涉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来实施三个募投项目“4G 和 5G 通 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 的建设。 4、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增 加合肥移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合肥”为实施地点,同意 公司“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增加深圳移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实 施主体,相应增加“深圳”为实施地点。 5、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暨涉及 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三个募投项目:“4G 和 5G 通信技术产业化项 目”、“动物溯源产品信息化产业升级项目”、“工业无线路由器项目”增加深 圳移锋为实施主体,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深圳 移锋进行增资。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 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经 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金额 为 23,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预期年化 机构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万元) 收益率 浦发银行闵 保本浮动收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02 月 1.30%- 10,000 行支行 益型 01 日 01 日 3.10% 浦发银行闵 保本浮动收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02 月 1.30%- 1,100 行支行 益型 01 日 01 日 3.10% 浦发银行闵 保本浮动收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02 月 1.30%- 2,000 行支行 益型 04 日 03 日 3.00% 浦发银行闵 保本浮动收 2022 年 12 2023 年 03 月 1.30%- 900 行支行 益型 月 05 日 06 日 3.00% 招商银行上 保本浮动收 2022 年 12 2023 年 03 月 1.85%- 7,000 海七宝支行 益型 月 28 日 29 日 3.00% 浦发银行闵 2022 年 10 固定利率型 1,000 一年内赎回 3.10% 行支行 月 17 日 浦发银行闵 2022 年 10 固定利率型 1,000 一年内赎回 3.10% 行支行 月 17 日 小计 23,000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移为通信《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831 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 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移为通信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余东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