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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
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
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
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
目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
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