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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9-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吉大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
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9号)核准,公司
于2017年1月23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1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848.2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3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3-00002号)审验。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
1                                        41,529.42          21,331.73   24 个月
            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00.00           2,500.00   24 个月
3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3,995.40           2,000.00   24 个月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4                                         3,000.00           1,500.00     —
            运资金
                合 计                    53,424.82          27,331.73     —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01.43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25,864.5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展的情况下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资金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截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有 1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
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 2,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公司
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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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
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海通证券对吉大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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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   耀           王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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