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18-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吉大通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了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9号文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5.5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1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981.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8,198.40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7年1
月18日汇入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66.67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31.73万元,经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02号《验资报
告》。
公司在《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
1 41,529.42 21,331.73 24 个月
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00.00 2,500.00 24 个月
3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3,995.40 2,000.00 24 个月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4 3,000.00 1,500.00 —
运资金
1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万元) (万元)
合计 53,424.82 27,331.73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号 资金 集资金 入占比 状态日期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
1 21,331.73 1,804.22 8.46% 2019 年 1 月 23 日
级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 151.50 6.06% 2019 年 1 月 23 日
3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000.00 607.99 30.40% 2019 年 1 月 23 日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4 1,500.00 1,500.00 100.00% —
的营运资金
合 计 27,331.73 4,063.71 —
三、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
业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具体情
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时间 态时间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
1 2019 年 1 月 23 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
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 年 1 月 23 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
3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 年 1 月 23 日 2020 年 1 月 23 日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原因
(1)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于 2014 年 11 月制定,
相关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 月到位。从项目计划制定至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跨度较
2
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但随
着经济环境变化、通信技术的更新换代以及通信运营商建设策略的调整,公司市
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也会发生一定的调整。根据公司目前整体战略布局、业务
结构调整,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公
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调整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公司加强相关技术的储备和研究,如 5G
关键技术、5G 与 WI-FI 融合组合需求分析、未来 5G 无线网络对传输资源的需
求等课题研究,以保障充分的技术能力。但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
况的影响,以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3)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和推进过程中,根据公司特点和生产经营及
管理模式,基于先进技术架构的企业信息系统框架,采取了分阶段分层次实施的
策略,同时考虑满足当前及未来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信
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
3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将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达到可使
用状态。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实施进度的
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 耀 王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