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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6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及财政部 2017 年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
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
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
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
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除上述项目变
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