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对《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
条款如下:
序号 原章程 修改后章程
新增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设立中
1 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
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
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新增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
设书记 1 名,其他党组织成员若干名。董事
长、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
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
2 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
程序进入党组织。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党组织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
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
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和工会等群众组织;
(五)决定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
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
项。
第八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选 第八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二名以上
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 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积投票制。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决议,监事选举可以实行累积投 基本情况。
票制。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注: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引用的前文条款
序号相应更新。)
修订后 的《 吉林 吉大通 信设 计院 股份 有限 公司章 程》 详见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