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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依
据独立判断并经讨论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用途,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 “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将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
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孙学博                 安亚人                 刘进




 苏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