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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依
据独立判断并经讨论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
司管理、发展的需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
来,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
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
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
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0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
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市场原则定价,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主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本
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关于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能公允地反映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
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孙学博                 安亚人                 刘进




 苏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