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0-03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财会
[2019]16 号、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
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除上述项目变
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