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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0-08-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吉大通信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吉林大学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工程项目)金额不超过12,5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8)。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预计2020年度增加与关联方吉

林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关联董事李正乐、丁治国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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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额
       别       人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万元)


接受吉林大     吉林     吉林大学技
                                      市场价格                 50.00             0.00          44.01
学提供技术     大学     术合作项目
合作                         小计                              50.00             0.00          44.0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

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

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

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 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统一信用代码:121000004232040648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希

       开办资金:156847万元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

医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

       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

管理学类学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与科技法律政策咨询。

       (二)关联关系

       吉林大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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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大学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技术合作。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

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

要。交易各方是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

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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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增加与吉林

大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吉大通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基于

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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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耀              杨小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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