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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的
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
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
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
式将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
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
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