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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4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
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
相关交易协议将由交易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
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孙学博                 安亚人                 刘进




 苏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