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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吉大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9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1,8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58,482,72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317,273.00 元。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                           21,331.7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
     3      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000.00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500.00
                        合计                                       27,331.73

     上述项目中,除本次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外,其余项目已经实施
完毕、履行了相应的结项程序。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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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吉大
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平大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储存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431900290910115            3,869,011.4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宽平大路支行       4200224329200020581            4,461.33
                              合计                                        3,873,472.79
注:“4200224329200020581”账户为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余额为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通信业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等募投项
目的结项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
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
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及
                                                          金
                                                                        手续费支出)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            2,185.92             386.90
              合计                     2,500.00            2,185.92             386.90
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
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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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
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
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
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耀            杨小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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