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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
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依据独立判断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实施募投项目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
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942.9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孙学博                              安亚人




  刘进                                苏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