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海通证券关于吉大通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吉大通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9 名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2,570,03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5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3,333,696.5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614,772.8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718,923.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
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 12,108.29 9,675.33
2 “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 9,069.09 7,246.80
1
3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3,941.79 3,149.75
合计 25,119.17 20,071.8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慧联”)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拟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银行、证券公司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5)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个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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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
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
慧联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
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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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
慧联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
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
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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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节高 邱皓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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