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2-089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 9 栋 6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 无其他股东。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均选择以网络形式投票,故本次会议无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 1 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65,369,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98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368,1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86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 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李正乐先生、丁志国先生、周伟先生、夏 锡刚先生、李明华女士、胡连全先生、耿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李正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558,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05,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350%。 表决结果:李正乐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丁志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558,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05,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350%。 表决结果:丁志国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周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6,458,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6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905,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9285%。 表决结果:周伟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夏锡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058,8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905,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9284%。 表决结果:夏锡刚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明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558,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05,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350%。 3 表决结果:李明华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胡连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558,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05,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350%。 表决结果:胡连全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选举耿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4,952,4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99,3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4354%。 表决结果:耿燕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邓相军先生、宋英慧女士、张晓阳女士、 苏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邓相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2,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9%。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2,7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07%。 表决结果:邓相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英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14,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2,7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07%。 表决结果:宋英慧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晓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2,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2,7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07%。 表决结果:张晓阳女士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苏治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72,7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2,7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607%。 表决结果:苏治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卢涛先生、张宏宇先生、岳琦韫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卢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50,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90,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331%。 表决结果:卢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宏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17,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8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7,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3.3158%。 表决结果:张宏宇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岳琦韫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50,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 同意 1,890,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331%。 表决结果:岳琦韫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8,0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8,0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 同意 65,369,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8,0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之需要,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 珈妮律师、姜莹律师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