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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大通信: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事项的相关材料,依据独立判断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
司管理、发展的需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
力和执业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审计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
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情况,没有损害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
阶段,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因此,
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
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
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主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整体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
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十一、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邓相军                             宋英慧




  张晓阳                             苏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