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
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4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
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
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标准》,2017年度公司监事人员凡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
按孰高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但考核指标包括其兼任职务的工
作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