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7-05-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雄塑科技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雄塑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7.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504.00 万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7,517.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除发行费用外,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 20,004.21 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余
27,512.99 万元。
    2017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 3,000 万元分别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
(江西)有限公司和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截至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 25,991.01 万元,其
中,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0,004.21 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986.80 万
元;公司短期内拟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合计 5,000 万元,2017 年内拟继续
投入 130 万元用于“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62.62 万元,扣除上述已投入和 2017 年内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后,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445.61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及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闲置
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会用于
证券投资及投资于以其他无担保证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
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额度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晓辉                 朱煜起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