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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2017-08-24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于
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亿元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现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实现战略布局升级,公司拟投资1.5
亿元人民币在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
——海南雄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海南雄塑”),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投资金额由募集
资金13,000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2,000万元构成。本公司设立海南雄塑用于实施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000万元募集资金及2,000万元自筹资金新设立
海南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
具体办理海南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概述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
2017年1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价格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额      金投入金额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
 1                                                 46,203.83    28,788.11 江西雄塑
       产 82,000 吨)

       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
 2                                                 28,439.22    17,719.56 河南雄塑
       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

 3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20.26     1,009.53 雄塑科技

                        合计                       76,263.31    47,517.20       -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20,773.65万元,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3.7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6,857.32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于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公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
产82,000吨)”的部分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投资新设海南雄塑并建设新增募
投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
目”。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完成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资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额       金投入金额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1                                                  46,203.83    15,788.11 江西雄塑
        82,000 吨)
        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材投资
  2                                                  28,439.22    17,719.56 河南雄塑
        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

  3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20.26     1,009.53 雄塑科技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
  4                                                  45,223.54 13,000.00 海南雄塑
        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合计                        121,486.85 47,517.20           -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海南雄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
A1-616室
       法定代表人:刘锦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
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从事PVC塑料板材的研制和开发(不
含废旧塑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投资人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唯
一投资人,公司持股比例100%;资金来源为部分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
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所得,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3,0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投资2,000万元。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设立海南雄塑将为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
海南雄塑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
及时予以公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产品进入海南省市场近二十年,
已完成该区域的市场布局,鉴于海南省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与优越性,为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公司全国市场布局,提升公司市
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较快实现,公司拟在海南省内设立全资子公
司。
       (2)本次对外投资可促使海南省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管道业务成为公司
业绩好、现金好的利润中心,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规模和盈利能力,改善财务指标,
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业绩提升。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但仍存在生产经营、
市场运营等风险。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主要为部分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
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募集资金所得,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海南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及内
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包括生产运营管理、
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控制制度,推行、落
实到该子公司,促使其顺畅运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若未来海南子公司能顺利运营,将有
效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是基于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可进一步优化公司全国市场布局,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雄塑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符合新增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是实现公司战
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的又一重要举措;公司设立海南
全资子公司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投资款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需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监事会同
意公司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支付投资款。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
投资款事项有利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符合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
司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对此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力争达到预期
设想的战略目标。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