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5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4日
15:00至2019年6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
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
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
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14,86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0.68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14,86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0.67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2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2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86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4,86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林映玲律师、陈泳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