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雄
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
技”)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淦雄先生、黄锦
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建江先生、赵建青先生、范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
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前述拟任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形。
    2、公司审议该提名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建江                 李建辉                      赵建青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