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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通过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董事会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
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淦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淦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锦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锦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名称                     委员名单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郑建江、黄锦禧、黄淦雄          黄锦禧
     审计委员会             范荣、郑建江、吴端明           范荣
      提名委员会          郑建江、赵建青、彭晓伟          郑建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赵建青、范荣、黄锦禧          赵建青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彭晓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晓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彭晓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张海忠先生、杨燕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个人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彭晓伟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吴端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端明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杨燕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燕芳女士简历附后。杨燕芳女士的任职资格
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7-81868097,0757-81868066
    传 真:0757-81868318
    邮 箱:XS300599@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雷枝桦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雷枝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黄淦雄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2 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西雄塑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九龙盛世房
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永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投资企
业商会会长、南海九江总商会常务副会长、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南镇慈善总
会会长、顺德区龙江镇西溪南镇青年体育协会会长。
    黄淦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822,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19.35%),另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 49.07%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68.42%的股份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淦雄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
铭雄之兄,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黄淦雄与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淦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锦禧先生,出生于 1949 年 6 月,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毕业
于龙江镇龙江中学,高中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曾任顺德市雄塑实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佛山市顺德区高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嘉晖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佛山市雄毅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经理。
    黄 锦 禧 先生 目 前 直接 持 有 公司 股 份 90,667,200 股 ( 占 公 司 总股 份 比 例
29.82%),是董事黄淦雄、董事黄铭雄的父亲,黄锦禧、黄铭雄二人为黄淦雄的
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
锦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铭雄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
历;先后参加清华大学等学校的著名企业家进修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明。1998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 年 4 月至今受聘
于公司,任采购总监;2014 年 11 月 28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公司党支
部书记、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佛山市南远鸿业贸易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协兴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雄塑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黄 铭 雄 先生 目 前 直接 持 有 公司 股 份 50,315,200 股 ( 占 公 司 总股 份 比 例
16.55%),通过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195,2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2.70%),是董事黄锦禧之子、董事黄淦雄之弟,黄铭雄、黄锦禧二人为
黄淦雄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黄铭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彭晓伟先生,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
皇家大学(ROYAL ROAD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
与国际关系学院在职工商管理博士毕业。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9 月,受聘于广
州市龙发企业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专员、管材车间主任。1998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 年 4 月起受聘于公司,历任总经
理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监、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兼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第十届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国际商务硕士(MIB)指导老师。
    彭晓伟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54%),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晓伟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吴端明先生,出生于 1970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商
学院大专学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2012 年 5 月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1992 年 4 月至 1994 年 3 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
镇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4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受聘
于顺德区龙江镇投资管理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工作;2003 年 1 月至 3 月受聘于
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同年 4 月受聘于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
    吴端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48%),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端明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城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
海同济大学,本科学历;1994 年取得工程技术中级工程师资格证。1988 年至 1998
年受聘于广州冠华塑料制品厂,历任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及技术办公室副主任;
1998 年 10 月至 2003 年 3 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2003 年 4 月至今
受聘于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蔡城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49%),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郑建江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
士学位。1989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士学位;2003 年 7 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2004 年 5 月毕业于美国芝加哥肯特
法学院,获比较法硕士学位。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深圳法律顾问、法律室主任;1994 年 4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广东华业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广东省晟典律师事务
所律师、合伙人;2006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
伙人。曾兼任深圳市海斯比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淑女屋时装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7 月起兼任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郑建江先生 2010 年 8 月参加深交所
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
的条件。


    赵建青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浙江大学,博士学历。1984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获学士学位。
1989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聚合反应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1989 年 6 月起在华南
理工大学高分子系任教至今,2000 年 5 月被聘为教授,2001 年 1 月被聘为博士
生导师,2003 年至 2008 年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00 年至 2013 年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系主任。兼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赵建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赵建青先生 2015 年 12 月参加深交所
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
的条件。


    范荣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
会计师、经济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现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1995 年至 1999 年先后任广州天河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制为广州天诚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所长助理、所长;2000 年至 2008 年任大华天诚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 年至 2010 年任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 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1 年-2017 年曾任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中有
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范荣先生 2010 年 5 月参加深交所组
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
条件。



    张海忠先生,出生于 1973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毕业于武汉纺织工学院(现武汉纺织大学)机电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
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MBA 国际高级工商管
理总裁研修班结业。2017 年 11 月获得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任佛山市中泰汽配公司 ISO9000 认证负责人;1999
年 2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南海市彩虹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2002 年 2 月
至 2004 年 5 月任南海市兴达塑料制品厂市场部经理;2004 年 5 月起任职于公司,
历任市场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海忠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0.32%),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燕芳女士,出生于 1977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
社社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广州如荼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总经办主任兼任项目经理、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广东宏大
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投资经理;2017 年 4 月受聘于本公司,担任证券
投资部总监。2018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杨燕芳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杨燕芳女士已于 2017 年 10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雷枝桦先生,出生于 1982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中级)。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1 月,
在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专员、管理审计组长;2013 年 1 月
至 2016 年 4 月,在广东爱婴岛儿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审计经理、
审计总监;2016 年 8 月至今,在雄塑科技任审计部经理。
    雷枝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