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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2019-10-11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5日召
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及《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易门县人民政府签署《年

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
资协议”),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雄塑”)
用于实施 “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0)。

    2019年6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云南省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6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云南全资子公司完
成工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1)。
    2019年9月23日,云南雄塑在易门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2,683.9666万元竞得位于易门工业园区
麦子田片区YMTC(2019)1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成交确认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9-066)。按照相关约定,云南雄塑与易门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9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云南雄塑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金,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

批准。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出让人:易门县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让宗地编号:YMTC(2019)19
    (三)宗地坐落: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四)出让面积(平方米):93,518m
    (五)出让宗地的的用途:工业用地
    (六)出让年限:50年

    (七)成交价格:人民币26,839,666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捌拾叁万玖
仟陆佰陆拾陆元)
    (八)其他: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易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主要用于云南雄塑实施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
合材料项目,有利于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提高目前的供应效率和产能配套
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为后续深度拓展云南区域市
场和南亚、东南亚市场奠定基础,对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签署合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云南雄塑将按合同约定办理
后续权证相关事项。截至目前,项目尚未投产,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